有关H-1B签证的几个简单问题

H-B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,是外籍人将暂时在一种特殊专业里受雇。

一、何为特殊专业

一种“特殊专业”是指需要应用理论或实际的专门知识,并至少有学士或相当的学位相配。例如,建筑、工程、数学、物理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医学与健康、教育、商业专长、会计统计、法律、神学和艺术等都是特殊专业。

二、获得H-1B签证的外籍人配额的年度限制

目前在2005预算年度能获得H-1B签证的外籍人人数的法律限制是6.5万。在2001、2002、2003财政年度,H-1B的配额曾暂时提高到19.5万。

三、如何申请H-1B签证

H-1B身份需要有美国雇主代为申请。雇主必须向劳工部填报一份“劳工状况申请表”(LCA),证明若干事项,包括职位常付的工资额、受雇工作的情况。然后雇主在寄交证明合格的LCA的同时,附上I-129表格外加手续费130美元。在2004财政年度之前,雇主须为所雇用外籍人员另交费用1000美元,除非特别赦免。在联邦公民与移民局批准申请之后,外籍人可以申请H-1B签证、入境或改变非移民身份。

四、外籍人的H-1B身份可以持续多久

在现行法规之下,外籍人的H-1B身份一次最长可以维持六年。然后,他必须离境一年,然后才能进行另一次的H-1B申请。在国防部工作的外籍人,其H-1B身份可以维持十年。

此外,有些外籍人还可以将H-1B身份延长到六年以上,条件是:

1、自从外籍人依规定填报,或者为申请“EB(以就业为基础的,Employment based)”移民身份而填报任何劳工证件ETA 750表格之后,已历时365天或更久。或者;

2、自从填报EB移民申请以来已经超过365天或更久。

五、获H-1B签证的外籍人能为谁工作

H-1B身份的外籍人只能为替他申请这身份的美国雇主工作,而且工作性质只限于申请表格里所记述的活动。只要遵守所有有关规定,例如劳工部的规定,那么作出申请的雇主可以将H-1B工人安置在另一个雇主的工作场所。H-1B签证的外籍人可以为一个以上的雇主工作,但是要得到每一个有关雇主批准的I-129申请表。

六、假若外籍人的情况改变

只要外籍人继续向一个美国雇主提供H-1B工作,多数情况下的改变并不表示外籍人不符合H-1B身份。他可以改变H-1B雇主,而不影响他的身份,不过,新雇主必须在外籍人为他工作时开始,替外籍人填报一份新的I-129表格。多数情况下,H-1B雇主的公司发生合并或被出售,并不影响外籍人的身份。但是,如果外籍人是在雇主申请时所填报的专业之外受雇工作,这种改变就违犯了他的H-1B身份。

七、获H-1B签证的外籍人必须打全工吗?

只要雇主-雇员的关系存在,H-1B外籍人可以打全工或半工,不影响他的H-1B身份。他也可以有休假、病假或产假,可以罢工或怠工,不影响到他的身份。

八、获H-1B签证的外籍人能到境外旅行吗?

可以。H-1B签证允许外籍人在签证有效期间和申请获准期间重新入境。

九、获H-1B签证的外籍人是否可以意图申请变成永久居民?

可以。获H-1B签证的外籍人虽然不是移民,但是可以申请移民身份、调整身份或采取其他步骤取得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,而不影响到他的H-1B身份。这被叫做“双重意图”。自从国会通过1990年移民法案以来,“双重意图”得到移民法的认可。当LPR身份的申请案受到审核期间,外籍人可以用他的H-1B签证进行旅行,而不必获得事先的准许,也不必事先要求移民机构准许他返回美国。